证监会发行监管部李庆应:四项举措支持文化企业上市

  2010-04-25 11:24:57   作者: 刘妮丽 李雪   来源: 北京商报

 
    上市文化企业数量仅占千分之十

  截至目前,境内上市的文化企业约占上市公司总数的千分之十,约占上市公司市值的千分之六。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副主任李庆应介绍说,中国有16家文化企业在境内上市,另有北青传媒和新华文轩两家企业在香港上市。其中,有10家企业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在境内A股市场上市,共筹集资金160亿元,其中IPO筹集资金73亿元,再融资87亿元。有6家企业以买壳方式在境内上市,还有两家文化企业正在履行买壳上市的程序。
  李庆应还表示,证监会将依据股票发行监管制度及相关核准程序,从四个方面重点支持中国的文化企业上市。
  一是积极支持处于成熟期、经营较为稳定的文化企业在主板市场上市。目前主板的发行条件已经完全向社会公开,凡是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都可以通过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推荐。
  二是鼓励已经上市的文化企业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配股等方式进行再融资,用于企业发展和行业整合。李庆应表示,目前上市再融资的方式较为灵活,门槛也相对比较低,已上市文化企业符合条件的,随时可以通过保荐机构来申报。
  三是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目前创业板市场已经开设,符合条件的中小文化企业均可以在创业板上市。四是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可转债方式融资。目前已经上市的文化企业不仅可以通过股权方式融资,还可以通过债权方式融资。

  建议文化企业整体上市

  依据中国证监会的股票核准制度、保荐制度、发审委制度和新股发行制度,李庆应还对文化企业发行上市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是想上市的企业尽早进行企业化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因为在境内上市,要求设立股份公司满3年;二是整体改制、整体上市,确保股份公司资产完整、业务独立,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以便符合独立性要求;三是希望公司上市以后能够规范运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将维护股东利益放在第一位。
 

[错误报告]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商务合作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9 创业社区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