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国内上市需要经历漫长的等待,但是2009以来这种情况得到根本的转变。创业板的推出使得内部审批机构增加了,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市场的竞争压力,使得各个板块的审批效率明显提升,因为谁也不想看到别的部门一直在批IPO,但是自己这边却没有任何工作成果。”一名保荐代表人坦言。
据一家外资PE基金董事总经理介绍,外资PE的外币资金进入中国境内是跟着项目走的。举例来说,一家外资PE同一家中国企业签署300万美元投资协议,两家公司先要到商务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在中国境内成立一家合资公司。此后外资PE需要到外管局去申请该笔资金的进入,获批后方可将钱打入中国境内。而该家中国企业在中国境内上市后,外资PE实现退出,如需将资金打回境外,需要再次获得外管局的批准。
“外资资金进出中国境内主要面对的风险就是外汇管制风险,但是如果外资PE能够对这笔资金的正当性进行充分的解释,就不会遇到什么问题。外管局在这个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主要是防止热钱的流入。”盈科律师事务所北京总部合伙人、资深律师陈海阳律师表示。
另一位资深律师对本报表示,对于外资PE的引入,中国监管部门不可能开放类似QFII的额度审批制。“一定是要跟着项目进入的。因为这些钱进到中国境内后,如果没有具体的投向到中国实体企业中,趴在账上就会形成热钱,即使不进入股市等,也会涉及到炒汇等领域。”这位律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