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创富神话背后

  2009-06-10 14:50:30      来源: IT经理世界

  过去10年,新经济创造了许多财富神话,直接的产物就是造就了一批年轻的富豪。丁磊、张朝阳、李彦宏、陈天桥、江南春、马化腾、史玉柱等等,其中大部分人在10年前并不被人所知。只是在最近10年,甚至5年迅速完成了巨额财富积累,并进入公众的视野。

  他们被冠以“数字英雄”的前卫称号,获得无数年轻人的崇拜;尽管他们中也有不少人由于所处的行业特点以及独特的商业手段而遭遇舆论的诟病,但后来者仍然将他们视为“互联网教父”、“营销狂人”等。他们频繁活跃在镁光灯下,并在各种热播的创业节目中,扮演创业者导师的角色。偶尔的社会批判对于他们就好像明星的绯闻,丝毫不会影响其声望,反而令其更加出名。

  财富幻觉

  “当年陈天桥刚做网游赚了钱,我们看他胖胖的,双颊红红的,奚落他像个暴发户。现在陈天桥侃侃而谈游戏产业的未来和盛大的战略。聚光灯和闪光灯下的他,依然胖胖的,双颊红红的,但头上多了个财富的光环──纳斯达克多少市值和多少亿美元身价,在你心里就感觉他不一般了,是仰望了。”某网站总编如此自嘲。

  不仅仅是仰望,人们甚至开始不由自主神话这些创富群体的经历,并将其符号化,而有意无意中忽略了真实曲折的商业过程以及其中的运气成分。

  作为目前国内最成功的互联网公司之一的腾讯,早年却险些遭遇并购。“联众曾经打算买下QQ做在线玩家的聊天工具,两边基本都谈成了,联众董事会又出现了意见分歧放弃了。如果谈成了,不知道今天还有没有腾讯,至少互联网格局会不一样了。”资深互联网人士谢文回忆说。更有人这样分析说,腾讯之所以有后来的成功,就在于当时怎么卖都没卖掉。

  尽管后人通过著书立作等各种途径,总结了一系列先知先觉式的成功经验、创业秘笈等,但在当时历史进程中的每一步却带有极大的偶然性。一次收购与被收购的成功与否,往往直接决定了企业未来的走向,而收购本身则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分众传媒的历史更能证明这一点。江南春并非先天运筹帷幄的资本高手,事实上,在分众历史上,不得不说有很多幸运的成分。2004年年底,凯雷宣布注资1500万美元给聚众,分众面临从未有过的资金压力,如果分众的第二轮融资没能及时到位,就有可能被聚众翻盘。而在分众收购玺诚的案例中,直到消息发布的当天,江南春仍没有绝对把握能做成这个案子。幸运的是,尽管分众错失了很多机会,但在关键战役上都赢了下来。因此,分众今日的盛况,相信是包括江南春和分众团队很多人在早期都很难料及的。

  很多时候,人们对商业的认识都会被财富光环和巨大的公司市值干扰,从而产生眩晕的幻觉。事实是,在巨大的成功背后有更巨大的失败垫脚,失败才是创业的常态。在人们热衷于探究财富背后提炼出来的商业模式等抽象概念时,不应该忽略这些创业者曾经历的一系列尝试、摸索和失败,尽管那可能是在10年前。某种意义上,他们都是幸运者。

  创新的动力,阻力?

  在新经济中创富的这些群体,普遍带有创新的基因。这使得他们在过去10年,迅速跑在了时代前列。但创新却并不是一个静态的逻辑或模式。

  新华社记者凌志军回忆自己曾经在清华创业园A座302房看到的混沌初开的画面:38家公司挤在这里,每个公司占据一个小方格,在通常镶嵌员工姓名的地方,贴着公司名称。

  电脑后面坐着的人都很年轻,身兼老板、会计和销售全部职位,因为是公司的唯一员工。花500块钱就能在这坐一个月,通常都不会超过半年。凌志军说:“很多人失败了,但是总会有人成长起来,扩大队伍,搬到楼上更大的办公区……他看到了勇气、智慧和激情,看到了新生和死亡。”如果寻找中国商业精神的典型象征,那这副画面无疑应该入选,它就像惠普公司诞生的车库一样,能说明一切。

  但是,现在很少有人像描述“A座302房”那样看待创新,而更多的是讲商业模式。在最强调商业模式的互联网领域,创新其实也不是那么简单的“第一”或“首创”。Google并不是最早做搜索引擎广告的,分众传媒是不是第一个做楼宇视频广告的争论也已经不重要,只是在他们向广告客户、VC和公众投资人讲述故事的时候才有价值。这些关于商业模式的故事,在最早只是他们把100说成150的有利工具,对于盲目投资的人,谈商业模式几乎是一种情绪化的语言,但效果明显。

  哈佛商业史教授钱德勒曾说过,当IBM通过大规模生产和大规模分销计算机而进行第二次转型时,市场上有200家克隆企业,其中包括1984年建立的戴尔,但最后存活下来的只有戴尔。这一历史证明,戴尔直销模式并不是其存活下来的主要原因,而是戴尔多年来执行了有效的战略,重建了生产模式并向消费者开放了新的渠道。事实也证明戴尔并没有死守直销模式。真实的商业永远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没有什么静态的逻辑和模式是可以永远奏效的。

  另一个问题是,这些依靠创新而创富的群体,在未来10年还会是创新的继续领跑者吗?很多时候,这些已经成名的拥有巨大市值的前任创新者,往往又会转变成为创新的扼杀者。因为既得利益抑或恐惧,财大气粗的大公司有机会收购弱小的初创公司,然后解散它,或者用其他方式对其进行打压。正如在硅谷,有无数人在使用微软,但也有无数人憎恨它一样,国内互联网初创公司们普遍对百度、腾讯等公司惧怕。珊瑚虫版QQ作者的官司,以及史玉柱给网游产业带来的“新规则”,都引起了更多人的反思,人人都能参与互联网的梦想正在被大公司终结。

  长期观察硅谷的美国作家布朗森里曾说,互联网经济最大的魅力就在于它不需要多么高深的技术和智慧,而是人人都能参与并有望获得成功:贝佐斯的Amazon只是通过网络卖书,杨致远的Yahoo!只是给人们提供网站地址条目,巴提亚的Hotmail也不过是开始提供免费的E-mail,梦想舞台的成功标准,并不需要特别高的聪明才智。

  但正是这些互联网巨头的成功和扩张,使得更多的商业计划书从一开始便遭遇这样的质问:“如果腾讯也来做,你怎么办?如果百度来做,你怎么办?……”很多人开始惊呼:互联网行业的创业机会越来越少了。

  商业计划书、VC、上市、成名,在过去10年,第一批新经济创富群体的成功路径,在未来的10年,依然还会继续,不同的是,随着第一波互联网巨头的诞生,也提高了后来者创业成功的门槛。如何在夹缝中创新,后来者还要继续摸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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