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人员来京兴办企业程序

  2009-02-04 12:39:11      来源: 互联网

  留学人员来京申办外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要经过以下程序:
  
  1、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申办外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留学人员到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取得营业执照后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注册内资企业的留学人员根据注册金额在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分别到所在区(县)、中关村科技园区各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外经贸部门
  
  申办外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留学人员持《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寄住证》、法人签署的《申领授权书》、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和其它法定材料到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关村科技园区各园均设有外经贸部门,可就近委托办理。
  
  3、会计师事务所
  
  到工商部门指定或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手续。
  
  中关村科技园区各园、北京市留学人员创业园内均设有会计师事务所,留学人员可根据情况就近办理。
  
  4、工商部门
  
  申办外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留学人员持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北京市工商局办理企业注册手续;申办内资企业的留学人员,根据投资金额可分别到市、区(县)工商分局或中关村科技园区各园工商部门办理注册手续。
  
  5、银行、税务部门
  
  到工商部门指定的银行办理立户手续。
  
  按税务局指定的税务所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6、中关村科技园区
  
  中关村科技园区下设海淀园、丰台园、昌平园、北京电子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园区对进园的留学人员提供工商注册、税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服务。
  
  7、北京市人事局
  
  北京市人事局负责颁发《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寄住证》。
  
  持有中国护照且具有国外长期(永久)居留权或已加入外国国籍的留学人员或持有中国护照而未具有国外长期(永久)居留权的留学人员创办外资、合资(合作)或内资企业,需享受其它优惠政策的,应办理《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寄住证》。
  
  8、北京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北京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和有关部门共同创建、管理北京市留学人员创业园,包括“海淀创业园”、“大兴创业园”、“空港创业园”。对来京创办企业的留学人员提供留学政策咨询、推荐入园、牵线搭桥等各项服务。
  
  留学人员可凭用人单位的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向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寄住址证》。
  
  9、北京市留学人员创业园
  
  北京市留学人员各创业园对入驻留学人员企业提供税收、房租等优惠政策和工商注册、法律、财会等优质服务。
  
  留学人员凭《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寄住证》进驻各创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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